特种设备安全法第21条:未经检验电梯不得交付使用
2025-08-21
在现代城市生活中,电梯作为高层建筑中不可或缺的垂直交通工具,其安全运行直接关系到千家万户的生命财产安全。为了保障电梯的安全使用,国家制定了《特种设备安全法》,其中第21条明确规定:“未经检验合格的电梯不得交付使用”。这一条款不仅是对电梯制造、安装和使用单位的严格要求,更是对公众生命安全的高度负责。根据《特种设备安全法》第21条的规定,任何新安装或改造后的电梯,在投入使用前必须经过严格的检验程序。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