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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老楼加装电梯新规:最高补助22万,按楼层梯度发放
2025-11-05


       近日,济南市财政局正式发布《济南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财政补助资金实施细则》,为老旧小区居民加装电梯提供了明确的财政支持方案。该《实施细则》旨在进一步规范补助资金管理,切实降低居民加装电梯的经济压力,有效解决“上下楼难”的问题。

补助标准按楼层梯度划分

根据新规,补助标准将按照住宅层数进行梯度划分,四层住宅每部电梯补助16万元,五层补助18万元,六层补助20万元,七层住宅的补助额度最高,达到每部22万元。此项补助资金由市、区县(功能区)两级财政按1:1的比例共同承担,体现了政府对民生工程的重视与支持。

申请条件明确

在申请条件方面,《实施细则》明确,住宅需位于济南市行政区域内国有建设用地上,且为已建成投入使用、具有合法权属的多层多业主住宅(未设电梯),同时电梯必须是在2025年9月5日后经审批开工增设的,方可纳入补助范围。

申请与发放原则及流程

补助的申请与发放遵循“先建后补”的原则。在电梯建成并完成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后,所有出资人需共同授权一名申请人,携带《济南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财政补助资金申请表》、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竣工验收意见、单元内任一户房屋权属证明、申请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等五类材料,向所在区县(功能区)的增设电梯牵头单位提交申请。

发放时限规定

为确保资金及时到位,《实施细则》还对发放时限做出了明确规定,区县财政部门需在每季度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将补助资金汇入出资人共同确认的账户。这一系列清晰、具体的流程设计,将为济南市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工作的顺利推进提供有力的政策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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