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强化公共安全标准供给,市场监管总局标准技术司于2025年10月30日印发通知,就《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要求 第3部分:电梯交付验证》等6项拟立项强制性国家标准项目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29日,社会各界可通过国家标准委网站计划公示网页(https://std.samr.gov.cn/gb/gbSuggestionPlan?bId=10002763)查询项目信息和反馈意见建议。
电梯、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广泛应用于生产生活,其质量安全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近年来,随着城镇化快速推进和基础设施持续更新,电梯等特种设备保有量激增,设备老化、维保不到位、事故隐患增多等问题凸显。为落实《特种设备安全法》《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要求,提升设备本质安全水平,市场监管总局组织相关技术机构、行业协会、骨干企业,围绕电梯交付验证、客运索道钢丝绳报废、大型游乐设施焊接、危险化学品仓储作业、矿山救援以及个体防护装备配备等关键环节,系统梳理现行标准实施痛点,提出制修订强制性国家标准需求,以标准升级带动产业升级,筑牢安全底线。
本次公示的6项拟立项强制性国家标准项目涵盖特种设备、危险化学品、矿山救援、个体防护等多个重点领域,具体包括:
《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要求 第3部分:电梯交付验证》
《客运索道钢丝绳使用管理与报废技术规范》
《大型游乐设施焊接质量控制规范》
《危险化学品仓储作业安全技术规范》
《矿山救援规程》
《个体防护装备配备规范》

上述项目均列入《2025年强制性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征求意见稿)》,由市场监管总局标准技术司会同应急管理部、国家矿山安监局、国家能源局等部门共同组织起草,拟于2026年完成报批。
(一)《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要求 第3部分:电梯交付验证》
该标准是GB/T 7588《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的配套强制性标准,首次明确电梯在交付使用前必须完成的验证程序、试验项目、合格指标及责任主体。标准规定了电梯整机制造商、安装单位、使用单位、检验机构在交付验证环节的安全职责,细化轿厢上行超速保护、轿厢意外移动保护、层门门锁装置、紧急报警装置等关键安全部件的现场试验方法,强化电梯安装过程质量控制和最终安全确认,防止“带病运行”。
(二)《客运索道钢丝绳使用管理与报废技术规范》
针对客运索道钢丝绳长期暴露在野外、受力复杂、检测难度大的特点,标准统一钢丝绳日常检查、定期检验、报废判定准则,明确断丝、磨损、锈蚀、绳径缩小等缺陷的极限值,引入无损检测技术和剩余强度评估模型,规范钢丝绳更换流程,确保索道运行安全。
(三)《大型游乐设施焊接质量控制规范》
焊接质量是游乐设施结构安全的关键。标准从焊接工艺评定、焊工资质、焊接材料管理、焊缝检测、缺陷返修等环节提出强制性要求,明确过山车、摩天轮、蹦极等A级设备焊缝的射线、超声检测比例及合格级别,推动企业建立焊接质量追溯体系。
(四)《危险化学品仓储作业安全技术规范》
标准对危险化学品仓库选址、防火分区、防爆电气、通风排毒、温湿度控制、泄漏应急处置等作出刚性规定,特别针对近年频发的电化学储能、硝酸铵、过氧化氢等高风险品种,提出专用仓库建设标准及作业禁令,强化仓储环节本质安全。
(五)《矿山救援规程》
在总结近年来矿山事故救援经验基础上,标准统一矿山救援队伍响应时限、装备配备、现场指挥、通信联络、灾区侦测、被困人员搜救等关键流程,规定大口径救生钻孔、快速支护、应急排水、惰性气体抑爆等救援技术的适用条件,提升矿山事故应急救援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六)《个体防护装备配备规范》
标准整合现有分散在职业健康、安全生产、消防救援等领域的个体防护标准,按行业、工种、危害因素分类,强制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为从业人员配备安全帽、防静电服、空气呼吸器、安全带等防护装备的种类、性能等级、更换周期及报废条件,解决“配而不备、备而不用”问题。
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管理办法》规定,上述6项标准立项前需公开征求社会意见。公众可于2025年11月29日前登录国家标准委网站,在“计划公示”专栏查看项目建议书、标准草案框架、主要技术内容、实施影响分析等材料,并通过在线方式提交意见。市场监管总局将会同相关部门对征集到的意见进行汇总分析,作为是否立项及后续起草工作的重要依据。
市场监管总局将以“急用先行”原则,加快推动立项项目进入起草阶段,同步开展国内外标准比对、关键技术指标验证、产业影响评估、实施成本分析等工作,确保标准科学、合理、可行。标准发布后,将联合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宣贯培训,推动企业对标达标,强化标准实施监督检查,切实发挥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安全底线作用,以高水平安全护航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