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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产权单位不配合咋办?街道约谈,讲清责任
2025-10-29

街道办作为基层治理的重要力量,承担着协调各方、推动问题解决的职责。在日常工作中,经常会遇到产权单位不配合的情况,尤其是在涉及公共安全、环境整治、违建拆除等事项时,产权单位的态度往往直接影响到工作的推进效率和效果。面对这种情况,街道办通常会采取约谈的方式,明确责任,推动问题落实。

某街道在推进老旧小区改造过程中,发现部分楼栋存在私拉电线、违规搭建等问题,严重影响了居民的生活质量和消防安全。街道办多次与相关产权单位沟通,但对方态度消极,既不提供资料,也不配合整改。面对这种局面,街道办决定召开专题会议,对相关产权单位进行集中约谈。

约谈会上,街道办负责人首先通报了当前存在的问题,并结合法律法规,逐条说明产权单位应承担的责任。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明确规定,单位和个人应当维护消防安全,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以及消防车通道。同时,《物业管理条例》也规定,物业企业或产权单位有义务保障小区内的公共安全和环境卫生。

通过详细讲解法律依据,街道办让产权单位意识到自身行为可能带来的法律后果。此外,街道办还邀请了社区民警、法律顾问参与会议,进一步增强了约谈的权威性和说服力。在多方共同参与下,产权单位逐渐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表示将积极配合整改工作。

约谈不仅是一次责任的明确,更是一次教育的过程。街道办通过这种方式,既维护了法律的严肃性,也促进了问题的实质性解决。在后续的工作中,街道办建立了定期巡查机制,加强与产权单位的沟通联系,确保类似问题不再发生。

与此同时,街道办还注重引导产权单位树立社会责任感。在一些案例中,产权单位并非完全不愿意配合,而是对政策理解不到位,或者缺乏足够的信息支持。因此,街道办在约谈后,主动提供相关政策文件、操作指南,并安排专人对接,帮助产权单位理清思路,制定整改方案。

通过一系列举措,该街道的老旧社区环境得到了明显改善,居民满意度大幅提升。产权单位也从最初的抵触情绪转变为积极合作,形成了良好的共治氛围。

在基层治理中,面对产权单位不配合的情况,仅靠强制手段难以取得长久效果。唯有通过依法依规、耐心细致地开展工作,才能真正解决问题,实现共建共治共享的目标。街道办的这次约谈实践,为今后处理类似问题提供了有益的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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