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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方临时追加 “调试差旅费”| 合同没约定,能拒付吗?
2025-10-22

施工方临时追加“调试差旅费”,合同没约定,能拒付吗?这个问题在工程实践中并不罕见。尤其是在项目执行过程中,由于各种不可预见的情况,施工方可能会提出额外的费用请求,而这些费用是否合理、是否应由业主承担,往往成为双方争议的焦点。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的是,合同是双方权利义务的核心依据。如果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调试差旅费”的支付条款,那么施工方单方面要求支付这一费用,就缺乏法律基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合同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因此,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施工方无权单方面要求业主支付额外费用。

然而,实际情况往往更为复杂。有些施工方可能会以“实际发生的费用”为由,主张其合理性。例如,他们可能声称为了完成调试工作,派遣了技术人员前往现场,产生了交通、住宿等费用。在这种情况下,业主是否有义务承担这些费用呢?

从法律角度分析,即使存在实际支出,也必须满足两个前提条件:一是该费用属于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必要支出;二是该支出是因业主的原因导致的。如果调试工作原本不在合同范围内,或者是因为施工方自身原因导致需要额外出差,那么业主有权拒绝支付相关费用。

此外,还需考虑行业惯例和合同解释原则。在一些工程领域,虽然合同未明确约定“调试差旅费”,但行业内普遍认可此类费用的存在,并且在实际操作中通常会通过补充协议或口头协商的方式解决。这种情况下,业主若一味拒绝,可能会损害与施工方的合作关系,甚至影响项目的顺利推进。

不过,即便如此,业主仍需保持谨慎。对于施工方提出的费用请求,应进行严格审核,确保其真实性和合理性。可以通过要求提供详细的费用清单、发票、出差记录等方式,核实费用的真实性。同时,建议在后续合同中明确相关条款,避免类似纠纷再次发生。

总之,在合同未约定“调试差旅费”的情况下,施工方要求支付该费用缺乏法律依据,业主有权拒绝。但业主也应注意维护良好的合作关系,合理评估费用的必要性,必要时可通过协商达成一致。在未来的合同签订过程中,应更加注重条款的全面性和前瞻性,以减少不必要的争议和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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