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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改造被收 “应急装置费”| 合同没写,算强制增项吗?
2025-10-22

电梯作为现代建筑中不可或缺的垂直交通设施,其安全性和使用体验直接影响居民的生活质量。近年来,随着老旧小区改造政策的推进,许多住宅小区开始对电梯进行更新或改造。然而,在这一过程中,一些业主发现,物业公司在未事先明确告知的情况下,向他们收取了“应急装置费”,而合同中并未提及该项费用,引发了不少争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物业服务合同应当明确服务内容、收费标准及收费项目。如果物业公司在合同中未列明“应急装置费”,却在实际操作中要求业主支付,这便可能构成强制增项行为。业主有权质疑此类费用的合理性,并要求物业公司提供相应的法律依据和明细账单。

“应急装置费”通常指的是为电梯配备紧急救援设备、监控系统或其他安全装置所产生的费用。这类费用是否属于公共维修基金的范畴,还是应由业主自行承担,往往存在模糊地带。部分物业公司以“提升安全水平”为由,将该费用纳入物业管理费中,但并未在合同中提前说明,导致业主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额外收费。

对此,有法律专家指出,如果物业公司在未与业主协商一致的前提下,擅自增加收费项目,且该费用不属于合同约定范围,则可能涉嫌侵犯业主的知情权和选择权。业主可以依法向当地住建部门投诉,或者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此外,一些地方出台的相关政策也对电梯改造中的收费行为进行了规范。例如,部分地区明确规定,电梯改造所需资金应从公共维修基金中支出,不得随意摊派给个人。若物业公司在未征得业主同意的情况下收取额外费用,业主可依据相关政策申请退还。

值得注意的是,即便“应急装置费”本身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其收取方式和透明度同样需要引起重视。物业公司应主动公开费用明细,接受业主监督,并确保每一笔支出都符合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只有这样,才能避免因信息不对称引发的矛盾,保障业主的合法权益。

总之,电梯改造是提升居住品质的重要举措,但在实施过程中,各方应秉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于“应急装置费”的收取,必须做到事前告知、事后透明,防止出现强制增项的情况。只有在合法合规的基础上推进改造工作,才能真正实现居民与物业之间的良性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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