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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电梯广告收入归谁?业主别忘!这 3 条法规能分收益
2025-10-16

住宅电梯广告的收入归属问题,一直是业主们关注的焦点。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越来越多的小区安装了电梯,并在其中投放广告,这些广告带来的收益究竟应该归谁?很多业主对此并不清楚,甚至有些物业或开发商擅自将这部分收入据为己有。实际上,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住宅电梯广告的收益应当归属于全体业主,而非物业公司或开发商。以下三条法规,可以帮助业主明确自己的权利并合理分配收益。

首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二条规定:“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等利用业主共有部分、共用设施设备产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属于业主共有。”电梯作为建筑物的附属设施,其运行和使用涉及全体业主的共同利益。因此,电梯内的广告收益,本质上属于全体业主的共有财产。如果物业公司在未征得业主同意的情况下擅自收取广告收入,那么这属于侵犯业主权益的行为。

其次,《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应当在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物业服务企业的同意后,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这意味着,电梯广告的投放并非物业公司单方面可以决定的事情,必须经过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的批准。如果物业公司在没有获得合法授权的情况下擅自投放广告,业主有权要求其停止侵权行为,并追回相应的收益。

第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也明确指出,对于利用共有部分进行经营活动所取得的收益,应由业主共同享有。该解释进一步强调,业主有权对这些收益的使用和分配提出意见,并可以通过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进行监督和管理。如果物业公司将广告收益用于其他用途而未向业主公开,业主可以依法提起诉讼,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住宅电梯广告的收益属于全体业主,而非物业或开发商。业主应当了解相关法律法规,积极行使自己的权利,确保广告收益得到合理分配。在实际操作中,建议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定期召开业主大会,对电梯广告的投放、收益分配等问题进行讨论和决策。同时,业主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如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投诉或提起民事诉讼,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总之,电梯广告收益虽小,但却是全体业主共同财产的一部分。业主不应忽视这一点,而应主动了解并运用法律武器,保障自己的正当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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