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抚州市人大常委会第64号公告正式发布《抚州市住宅电梯安全管理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这部江西首部专门针对住宅电梯的地方性法规将于2026年1月1日起施行,首次以立法形式禁止电梯维保业务转包、分包或变相转包,违者最高可罚10万元并没收违法所得;
制造单位若用技术手段限制正常维保,也将面临2万至10万元罚款。省市县(区)政府将建立电梯安全协调机制,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乡镇街道同步协助日常监管。
立法背景:19000台电梯倒逼“小切口”立法
抚州市市场监管部门数据显示,截至2025年9月底,全市在用住宅电梯已达1.9万台,年增长率约15%;15年以上老旧电梯346台,20年以上22台。伴随保有量激增,维保质量参差不齐、应急救援迟缓、维修资金“沉睡”等矛盾凸显,“转包维保”“低价恶性竞争”成为投诉焦点。2024年11月,《规定(草案)》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历经一年三审最终出炉。
职责边界:一根“责任链”贯穿四级政府
《规定》第三条、第四条细化市、县(区)、乡镇(街道)、村(居)委会职责:
市监部门负责信息化监管和维保质量考核;
住建部门负责电梯选型配置、土建质量及维修资金使用;
公安机关查处破坏、扰乱电梯设施违法行为;
消防救援机构负责困人救援协同;
乡镇街道协助督促使用单位确定、隐患整改和文明乘梯宣传
配套升级:电梯安全责任险、维保“红黑榜”同步落地
抚州市将推动电梯安全责任保险全覆盖,鼓励保险机构开发“维修+更新+养老”一揽子产品;建立维保单位年度记分制度,评分低于80分的列入“黑榜”,暂停新增业务一年。
“法规只是起点,关键在落地。”抚州市市场监管局局长表示,下一步将开展为期三个月的“清违转包”专项整治,对全市412家维保企业逐家验收,并上线“电梯维保诚信地图”,让市民扫码可见维保记录、救援时效、信用等级,用数据守护百姓上下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