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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说旧电梯是他们处理的,回收款就该归物业,这合法吗?
2025-10-14

物业说旧电梯是他们处理的,回收款就该归物业,这合法吗?这是一个在住宅小区中常被讨论的问题。尤其是在老旧小区中,电梯更换频繁,而旧电梯的处理方式和收益归属往往成为业主与物业之间矛盾的焦点。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的是,电梯属于建筑物的附属设施,其所有权通常归属于全体业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建筑区划内的道路、绿地、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电梯作为公共设施之一,其产权归属应当属于全体业主共同所有。因此,即便物业公司在实际操作中参与了旧电梯的拆除、运输或回收工作,也不能据此主张对回收款项拥有独占权。

其次,关于旧电梯的处置流程,一般需要经过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的同意。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擅自改变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设施用途。”如果物业公司在未获得业主授权的情况下自行处理旧电梯,不仅违反了合同约定,也可能构成侵权行为。

再者,回收款的归属问题还涉及财务透明度。物业公司在处理旧电梯时,应当向全体业主公开相关费用明细,包括拆除、运输、回收等各项支出,并将剩余资金合理分配。如果物业未能做到这一点,可能会引发业主对资金流向的质疑,甚至导致法律纠纷。

此外,不同地区的物业管理规定可能有所不同,但总体上都强调业主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例如,在一些地方,物业公司在处理公共资产时,必须向业主委员会提交详细的报告,并接受业主的质询。这种制度设计旨在保障业主的合法权益,防止物业滥用职权。

值得注意的是,有些物业公司可能会以“管理费”或“维修基金”的名义收取费用,但实际上并未将这些资金用于电梯的维护或更新。这种行为不仅不合法,也严重损害了业主的利益。业主有权要求物业公司提供详细的账目清单,并通过业主大会进行审核。

最后,面对此类争议,业主可以通过合法途径维权。例如,可以向当地住建部门投诉,或者通过法律诉讼的方式追究物业公司的责任。同时,业主也可以联合成立业主委员会,加强对物业公司的监督,确保公共资产的合理使用和收益分配。

总之,旧电梯的回收款归属问题并非简单的是非判断,而是涉及法律、财务、管理等多个方面。只有在充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业主才能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避免因信息不对称而遭受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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