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0月1日起,新修订的《盐城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实施办法》正式落地。盐城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这部“民生升级版”新规用“补偿”替代“一票否决”、用“并联审批”替代“多头跑路”,既为老旧小区按下“加梯快进键”,也为基层治理提供了“盐城样本”。

原《办法》要求“加装电梯须征得所有利害关系人书面同意”,实践中常因一户反对而“卡壳”。新规首次明确:对因通风、采光、噪音等受到不利影响的业主,由申请人“依法给予适当补偿”,审批机关充分听取双方意见后依法作出决定。市住建局法规处负责人解读:“补偿标准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可评估或走司法途径,既保护低层权益,也防止个别业主滥用否决权。”
过去,居民要先后跑规划、住建、市场监管、消防等7个窗口,全流程最快90个工作日。新规推行“县(市、区)住建部门牵头、多部门并联审批”,统一收件、同步审查、一次反馈,最长时限不超过60个工作日。9月底,亭湖区首批试点项目从提交申请到领取施工许可证仅用了38天,比旧流程缩短一半。
针对“装得起、养不起”的后顾之忧,新规把“使用管理协议”作为审批前置条件,要求业主在申报前明确三方面内容:一是安全责任主体,二是维保费用分摊比例,三是电梯保险和维修资金续筹方案。业主可委托物业、维保公司或专业电梯管家统一管理,受托方须在县(市、区)住建部门备案并承担安全首负责任。
新规把“协商”前移到单元门口:申请人只需征得本单元“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业主参与表决,并经参与表决的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且人数四分之三以上业主同意”即可启动,同时赋予街道(乡镇)、社区“协调员”法律地位,对矛盾突出的项目可启动“面对面”调解机制,最大限度把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
办法第二条明确,适用对象为“已建成并投入使用、取得合法权属证明、未列入房屋征收改造计划、且未设电梯的四层及四层以上(不含地下室)非单一产权住宅”,既把别墅、自建房排除在外,也防止“借加梯之名行重建之实”。
据盐城市住建局统计,截至9月底,全市已办结加梯手续412部,其中新规实施后办结68部。按照“能加尽加、愿加快加”原则,2025年全市计划新增600部,重点向2000年前建成的老年人高密度小区倾斜。市财政继续执行“省级补贴+市级配套”政策,每部电梯最高补贴20万元,并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个人分摊部分。
“加梯不再遥不可及,一键直达的幸福生活正加速驶来。”市住建局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同步出台《加装电梯技术导则》《补偿纠纷调解指引》《维保合同示范文本》等配套文件,让政策红利真正转化为百姓获得感,为全国老旧小区适老化改造贡献“盐城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