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于2025年7月11日印发《东营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实施方案(2025—2027年)》,旨在推动具备条件的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形成长效机制。
一、实施主体与责任
同意加装电梯的业主为实施主体,负责意见统一、资金筹措、项目实施、维护管理等,承担建设单位责任。业主可委托社会服务机构或其他组织作为实施主体,并约定权利义务。施工与监理需选择有资质的单位,后期使用管理需委托专业机构,履行使用单位责任。
二、部门职责
市住房城建管理局统筹推进,监督设计、施工、质量安全及维修资金使用;市委组织部指导基层党组织议事协商;市公安局处理阻挠施工行为;市财政局筹措补助资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审查设计方案;市行政审批局做好审批服务;市市场监管局监管电梯安全;市信访局协调矛盾纠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监督公积金使用;各县区指导乡镇(街道)工作。
三、实施流程
预先勘验:一半以上业主有意愿,10个工作日内现场勘验可行性。动议表决:需专有部分面积和人数三分之二以上参与,四分之三以上同意。方案编制及公示:编制方案公示不少于10日。手续申报:相关部门办理手续。工程施工:签订合同,实施主体对质量安全负责。竣工使用:组织验收,办理手续。
四、资金筹措与补助
业主自筹资金,按楼层、面积等因素分摊,可申请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和住房公积金。鼓励社会参与,探索新模式。财政补助:4层住宅每部8万元、5层每部9万元、6层及以上每部10万元(预留电梯井减半),每加装一部电梯,市级财政给社区2000元工作经费补助。鼓励集中带量采购,推进成片加装。畅通协商、调解、法律途径,加强政策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