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既有建筑加装电梯过程中,消防设施配置需严格遵循《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 50140-2005),以确保电梯运行安全及人员疏散效率。以下从灭火器配置、设置要求及特殊场景处理三个维度展开解读。
一、灭火器配置类型与数量
加装电梯后,需根据电梯厅及机房的火灾风险等级配置灭火器。电梯厅若为公共区域,按中危险级标准配置,每100平方米至少配置1具1A手提式灭火器;若电梯厅与住宅连通,需结合住宅区域火灾类型综合配置。电梯机房作为独立空间,需配置磷酸铵盐干粉灭火器或二氧化碳灭火器,确保覆盖E类(带电设备)火灾风险。同一计算单元内灭火器数量不得少于2具,每个设置点不宜超过5具,且需满足灭火级别与保护面积的匹配要求。
二、灭火器设置位置与要求
灭火器设置需遵循“位置明显、便于取用、不影响疏散”原则。电梯厅灭火器应设置于入口处或疏散通道旁,顶部离地高度不超过1.5米,底部离地高度不低于0.08米,铭牌朝外便于识别。对存在视线障碍的设置点,需增设发光标志。若电梯厅位于潮湿或强腐蚀环境,灭火器需采用防潮防腐措施,或存放于专用灭火器箱内。电梯机房灭火器应靠近设备区布置,避免与高温设备直接接触,同时确保操作通道畅通。
三、特殊场景与联动控制
当加装电梯涉及既有消防系统改造时,需重点核查以下内容:若建筑已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电梯需实现与报警系统的联动控制,火灾发生时自动返回首层并开门释放乘客;电梯井道需采用不燃材料建造,耐火极限不低于2小时,且井内严禁敷设可燃气体管道;电梯层门耐火完整性需达到1.0小时以上,防止火灾蔓延至疏散通道;既有住宅楼梯间通风开口面积在加装电梯后需满足防排烟要求,每5层设置总面积不小于2平方米的可开启外窗。
四、维护管理与合规性
加装电梯后,需建立灭火器定期检查制度,每月检查压力表指针是否在绿区,每年进行全面维护保养。对过期或损坏的灭火器需及时更换,并记录维修情况。设计单位需在施工图中明确标注灭火器型号、数量及设置位置,施工单位需严格按照图纸施工,监理单位需对配置情况进行专项验收。消防部门在审核加装电梯方案时,应重点核查灭火器配置是否符合GB 50140规范要求,确保消防设施与电梯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
该规范通过量化指标与场景化要求的结合,构建了加装电梯消防设施配置的技术标准体系。执行中需重点关注灭火器类型与数量的匹配性、设置位置的合理性及特殊场景的适应性,同时结合建筑类型选择适配规格。未来随着消防技术的进步,规范需进一步细化智能监测、远程控制等场景化要求,推动消防设施从“被动响应”向“主动预防”升级。
Copyright © 2022-2025 惠州瑞哈希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粤公网安备441302020012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