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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物业新规:业主权益与公共收益的明确划分,电梯广告收益归业主所有!
2025-03-08

       2025年3月,山东省发布《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对业主权益与公共收益进行了明确划分,其中明确规定电梯广告收益归业主所有,引发广泛关注。这一规定将有效保障业主权益,促进物业管理规范化发展。


根据新规,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场所、共用设施设备产生的广告、租赁等经营性收益,属于全体业主共有。这意味着,电梯广告收益、小区公共区域的租赁收益等,都将归业主所有,不得被物业公司或开发商侵占。


       新规还明确了公共收益的范围,包括小区公共区域的租赁收益、停车费、电梯广告收益、小区公共设施设备经营收益等。物业公司必须将这些收益进行单独核算,定期公布收益情况和分配方案,接受业主监督。


电梯广告收益:业主共享,透明分配

电梯作为小区公共设施设备之一,其广告收益也属于公共收益范畴。新规实施后,电梯广告收益将归业主所有,并由业主委员会进行管理和分配。业主委员会可以制定电梯广告收益分配方案,例如用于小区公共设施维护、绿化建设、文化活动等,让业主共享电梯广告带来的收益。

   

与电梯相关的其他规定

  • 电梯维护保养:新规要求物业公司定期对电梯进行维护保养,确保电梯安全运行。物业公司应将电梯维护保养情况向业主公布,接受业主监督。

  • 电梯故障处理:新规规定,电梯发生故障时,物业公司应立即组织维修,并及时向业主公布故障情况和维修进展。

  • 电梯安全责任:新规明确了物业公司对电梯安全的责任,要求物业公司建立健全电梯安全管理制度,确保电梯安全运行。


新规的意义

  • 保障业主权益:新规明确了业主对公共收益的权益,防止公共收益被侵占,让业主共享物业管理带来的收益。

  • 促进物业管理规范化:新规规范了公共收益的管理和分配,促进物业管理规范化发展,提升物业管理水平。

  • 提升小区居住品质:新规要求物业公司加强对电梯的管理和维护,确保电梯安全运行,提升小区居住品质。

山东省物业新规的实施,将有效保障业主权益,促进物业管理规范化发展,让业主共享物业管理带来的收益,提升小区居住品质


注明图片来源于大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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