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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住宅老旧电梯更新改造项目申报特别国债资金补贴指引
2025-02-10


    2025年1月23日,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展和改革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了《清远市住宅老旧电梯更新改造项目申报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补贴储备工作指引》(以下简称《指引》)。此举旨在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的相关决策部署,指导住宅老旧电梯更新项目申请2025年超长期特别国债补贴资金

01
补贴标准与对象

  1. 补贴标准:电梯更新补贴每台15万元,改造补贴每台5万元。

  2. 支持对象:重点支持使用15年以上(2009年5月1日前办理使用登记)的住宅老旧电梯更新改造,优先支持使用20年以上(2004年5月1日前办理使用登记)的住宅老旧电梯更新。


02

申报条件:


  1. 更新电梯单台投资须大于15万元,改造电梯单台投资须大于5万元。

  2. 需要多渠道筹措更新改造资金,确保资金拼盘完整闭合。

  3. 小区业主更新改造意愿强烈,且已就相关事宜达成共同决策。


03

申报流程:


  1. 在“广东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进行项目登记,领取备案证。

  2. 在“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办理重大项目入库手续。

  3. 电梯制造、安装、维保企业或物业服务企业可作为申报主体。

04

申报资料:


  1. 住宅老旧电梯更新(改造)申报表。

  2. 资金申请报告。

  3. 电梯使用登记证书。

  4. 原电梯首次监督检验报告或定期检验检测报告。

  5. 电梯更新(改造)方案及相关附件。

    

《指引》的发布将有助于推动清远市住宅老旧电梯的更新改造工作,提升电梯安全水平,保障居民生活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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