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贴标准:电梯更新补贴每台15万元,改造补贴每台5万元。 支持对象:重点支持使用15年以上(2009年5月1日前办理使用登记)的住宅老旧电梯更新改造,优先支持使用20年以上(2004年5月1日前办理使用登记)的住宅老旧电梯更新。 申报条件: 更新电梯单台投资须大于15万元,改造电梯单台投资须大于5万元。 需要多渠道筹措更新改造资金,确保资金拼盘完整闭合。 小区业主更新改造意愿强烈,且已就相关事宜达成共同决策。 申报流程: 在“广东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进行项目登记,领取备案证。 在“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办理重大项目入库手续。 电梯制造、安装、维保企业或物业服务企业可作为申报主体。 申报资料: 住宅老旧电梯更新(改造)申报表。 资金申请报告。 电梯使用登记证书。 原电梯首次监督检验报告或定期检验检测报告。 电梯更新(改造)方案及相关附件。 《指引》的发布将有助于推动清远市住宅老旧电梯的更新改造工作,提升电梯安全水平,保障居民生活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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