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与目的
江苏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收费管理标准的制定,旨在进一步规范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收费行为,优化营商环境,保障企业和公众利益。这一举措是江苏省持续落实国家和省清理规范涉企收费管理部署要求的一部分。
二、收费管理方式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系统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开展法定检验检测的收费,实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管理。收费标准由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财政厅制定。而非法定检验检测收费则实行市场调节价,收费标准由双方协商确定。
三、法定检验检测收费标准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未达到合格规定需要再次检验检测的,收费标准减按本通知规定标准的50%执行。
检验机构出具检验合格证书、检验(检测)报告和安全检验合格标牌等不得另行收取费用。
因被检单位未按安全技术规范做好相关准备工作而无法开展检验检测或者中止检验检测的,按每人(不含辅助人员)每天200元标准收取误工费。
保障性住房、中小学校、幼儿园校舍安全工程、非营利性养老和医疗机构的建设过程中免收特种设备监督检验费。
四、特殊收费政策
中小学校、幼儿园、非营利性养老和医疗机构的运营过程中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检测,收费标准按照不超过本通知规定标准30%执行。
中小学校、幼儿园、托育机构、养老院、社会福利机构、福利企业的压力管道及压力管道元件的检验检测、压力管道元件的型式试验,收费标准减按本通知规定标准50%执行,特殊情况可以免收。
涉及民营企业的锅炉(不含电站锅炉)、压力容器(不含医用氧),在非营利性养老和医疗机构的建设过程中监督检验,收费标准减按本通知规定标准50%执行。
五、总结
江苏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收费管理标准的规范,不仅有助于提升特种设备的安全性能,而且促进了公平、透明的收费环境。这些措施体现了对公众安全和环境保护的重视,同时为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提供了明确的费用预期,有助于企业合理规划成本和运营。通过这些规范,江苏省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方面迈出了重要一步,为构建更加安全、高效的社会基础设施做出了贡献。
Copyright © 2022-2024 粤公网安备441302020012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