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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电梯安全监察办法总结
2024-06-07

引言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和高层建筑的增多,电梯作为重要的垂直交通工具,其安全性直接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为了加强电梯的安全监察,防止和减少事故,上海市制定了《上海市电梯安全监察办法》,对电梯的生产、销售、使用、维护保养、检验检测等环节进行规范管理。

 总则

《办法》第一章明确了制定的目的、适用范围、主管与协管部门、区县政府职责以及许可管理等基本原则和要求。

 生产和销售

第二章对电梯生产单位的质量要求、出厂证明文件、技术指导和服务、禁止转借证书、销售单位的质量责任、禁止销售的产品、施工前告知、质量自检和监督检验、售后服务以及日常维护保养的规范等进行了详细规定。

 使用

第三章规定了建设单位在选购、安装、交付电梯时的安全责任,电梯使用单位确保电梯运行条件、安全责任、年检要求、专职安全管理员的责任、乘客行为规范、安全技术论证的申请以及报废和登记、变更、注销等程序。

 日常维护保养

第四章强调了日常维护保养单位的制度建设、维护保养要求、告知义务和安全义务,以及特殊情形下的保养规定。

 检验机构管理

第五章规定了检验机构的职责、检验责任、安全技术论证程序、监督检验和检验的费用、隐患的告知和报告等。

 监督检查

第六章明确了市、区(县)质量技监局的监察职责、安全监察指令、严重隐患的处置以及电梯事故的处理程序。

 法律责任

第七章规定了对销售禁止销售产品的电梯单位、未备案的销售单位、未履行职责的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单位、转借证书的电梯生产单位以及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单位和个人的处罚措施。

 附则

第八章对《办法》中使用的术语进行了定义,并明确了《办法》的实施日期。

 详细内容分析

 电梯安全监察的重要性

《办法》强调了电梯安全监察的重要性,指出加强电梯安全监察是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必要措施。

 主管与协管部门的职责

明确了市质量技监局作为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责,以及区(县)质量技监局和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在电梯安全监察中的协作职责。

 许可管理

规定了电梯生产单位、日常维护保养单位和检验机构必须依法取得许可,以及作业人员和检验检测人员必须依法取得相应的许可证书。

 生产和销售单位的责任

《办法》对电梯生产单位的质量要求、出厂证明文件、技术指导和服务等进行了规定,同时明确了销售单位的质量责任和禁止销售的产品类型。

 使用单位的安全责任

使用单位在选购、安装、交付电梯时,必须履行安全责任,确保电梯运行条件符合规定,并配备专职安全管理员,制订安全使用管理制度。

 日常维护保养的重要性

日常维护保养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管理制度,按照保养说明书的要求制定保养计划,并做好保养记录。

 检验机构的职责

检验机构在电梯安全监察中扮演着重要角色,负责监督检验、定期检验、型式试验、技术鉴定和安全技术论证等活动。

 监督检查和法律责任

市、区(县)质量技监局负责加强对电梯的日常安全监察和专项安全监察,对存在安全隐患的电梯使用单位发出安全监察指令,并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的法律责任。

 结语

《上海市电梯安全监察办法》的制定和实施,为上海市电梯安全管理提供了法律依据,明确了各方的责任和义务,规范了电梯的生产、销售、使用和维护保养行为,对于预防和减少电梯事故、保障人民群众安全具有重要意义。通过不断的宣传、教育和监督检查,可以进一步提高公众的安全意识,促进电梯行业的健康发展。

 总结

本文对《上海市电梯安全监察办法》进行了全面总结,从总则到附则,详细分析了《办法》的主要内容和规定,强调了电梯安全管理的重要性,明确了各方的责任,并对违反规定的行为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通过这一《办法》的实施,上海市的电梯安全管理将更加规范,为人民群众的安全提供了有力保障。


出处说明

本文总结基于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的《上海市电梯安全监察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自2004年8月1日起施行。具体内容可访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官网](https://www.samr.gov.cn/tzsbj/zcfg/dffg/art/2009/art_758ef6c692484993a9a627ebf0e55fba.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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