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应对人口老龄化趋势、提升居民生活质量,泉州市住建、资规、城管、市场监管、公积金五部门近日联合发布《关于城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自2025年7月9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30年7月8日。该政策通过“业主自愿、充分协商”原则,系统破解既有住宅增设电梯中的“协调难、资金难、审批难”三大痛点,预计每年惠及超10万居民。
适用范围划定红线,五类住宅暂不纳入
《意见》明确,政策覆盖泉州市行政区域内已取得合法产权的既有住宅,但城市规划五年内需拆迁改造、文化遗产保护区、不可移动文物周边、历史建筑与传统风貌建筑保护区内的住宅,以及未取得合法产权的房屋不纳入增设范围。增设电梯用地原则上限定在现住宅小区或用地范围内,确保与周边景观协调。例如,鲤城区一老旧小区因位于历史建筑保护区,需经文物部门审核设计方案后方可启动加装。
表决机制放宽条件,三分之二业主参与成关键
增设电梯按梯号为单位表决,经本单元专有部分面积和人数均占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并经参与表决的专有部分面积和人数均占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即可启动。这一机制将传统“全体业主一致同意”的苛刻条件放宽,但通过“高比例参与+高比例同意”的双重约束,平衡多数人与少数人权益。丰泽区一六层住宅楼,通过社区协调,低层业主以“不承担费用但保留通行权”为条件达成共识,成功加装电梯。
资金筹措“三轨并行”,公积金提取成亮点
资金来源包括业主共同出资、提取住房公积金、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其中,允许业主提取公积金用于电梯加装,显著减轻资金压力。以某六层住宅为例,加装电梯总费用约40万元,12户业主均摊每户约3.3万元,若使用公积金可覆盖部分或全部费用。资金使用情况需公示,接受业主监督。
申报程序“八步走”,范本简化促效率
流程涵盖方案初审、公示见证、规划审查、施工图设计、审查、部门简化审批、井道施工监管、竣工验收及电梯安装。市住建部门提供4种格式范本供下载,统一申报标准。石狮市一小区通过范本快速完成申报,从提交方案到开工仅用30天,较以往缩短60%。
政策配套“软硬兼施”,宜居度显著提升
《意见》鼓励采用可容纳担架的电梯,适应老龄化需求。例如,晋江市一医院家属院加装担架电梯后,急救效率提升40%。同时,增设电梯产权归业主共同共有或按份共有,免征土地占用及建筑面积增加的相关费用,消除业主对产权归属的顾虑。 该政策通过“民主表决+资金支持+程序简化”的组合拳,为城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提供了可复制的制度样本,助力泉州打造“老有宜居”的现代化城市。
注明图片来源于泉州日报
Copyright © 2022-2025 惠州瑞哈希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粤公网安备441302020012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