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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电梯安全管理条例》施行总结:创新制度,强化安全管理,保障公共安全
2024-08-12


一、引言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电梯成为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舟山市作为海岛城市,其特殊的使用环境对电梯安全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2024年7月1日,舟山市首部电梯安全管理条例正式施行,旨在解决电梯安全管理中的实际问题,提高管理的法治化水平,保障公共安全。

二、条例亮点及创新点

1. 针对舟山海岛特殊使用环境,条例首次明确要求制定电梯选型配置具体规范,包括通风降温、防潮防水等安全技术规范,以及电梯土建工程的防渗漏保修期限不少于8年。

2. 针对偏远海岛电梯应急救援问题,条例明确规定探索建立电梯互助应急救援机制,要求电梯维保单位在未设立维护保养点的海岛指定应急救援人员,或与其他单位签订互助救援协议。

3. 为防范全装修住宅小区电梯故障隐患,条例在全省首创规定,全装修住宅在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应委托电梯检验机构进行检验,确保电梯完好地交到业主手上。

三、条例主要内容

1. 电梯建设方面,对电梯选型配置和全过程监管作出规定,明确了相关主体在设计、施工、验收等环节的责任。

2. 电梯使用单位方面,条例明晰了电梯使用单位的确定方式,规定了电梯使用单位应当履行的具体安全管理责任。

3. 电梯维护保养和检验检测方面,进一步明确了电梯维护保养单位的责任和电梯定期检验、检测出具报告的期限。

4. 电梯应急处置和救援方面,要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建立电梯安全应急处置指挥平台,统一协调指挥电梯应急救援工作。

5. 电梯监督和管理方面,条例规定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托智慧电梯管理应用实施电梯安全全过程分级分类监管。

四、总结

舟山市电梯安全管理条例的施行,体现了对电梯安全管理的高度重视,通过创新制度和强化管理,有效提升了电梯安全水平,为市民提供了更加安全、便捷的出行环境。条例的施行,不仅解决了当前电梯安全管理中的实际问题,也为未来电梯安全管理提供了法治保障。在今后的实践中,舟山市将继续完善电梯安全管理体系,不断提高电梯安全管理的法治化、规范化水平,为市民创造更加安全、舒适的居住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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