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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消防员电梯》修改单总结
2024-07-22

消防员电梯作为特殊用途的电梯,其安全性能和可靠性对于保障人员安全和快速响应火灾等紧急情况至关重要。随着技术的发展和市场需求的变化,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对《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消防员电梯》进行了修订,以确保电梯的安全标准与时俱进。以下是对该修改单的详细总结。

正文修改

1. 机构名称调整:文中将“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质检总局”统一修改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和“市场监管总局”,以适应当前的行政管理体系。

附件A修改

1. 序号调整:删除了1.2(3)项,并相应地调整了序号1.2(4)至1.2(7)为1.2(3)至1.2(6)。

2. 检验方法调整:对1.2项的检验方法进行了明确,指出了不同资料的审查时间点,以提高检验工作的针对性和效率。

3. 改造和重大修理限制:在1.3(2)中增加了重大修理的限制,明确了在改造和重大修理过程中不得涉及加装自动救援操作装置、能量回馈节能装置和IC卡系统。

4. 安全技术档案内容调整:在1.4(2)中调整了安全技术档案的最低要求,除去了1.2(3)和1.3(4)的除外情况。

5. 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证件:在1.4(5)中强调了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持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以确保电梯操作的专业性。

附件B修改

1. 对应调整:根据附件A的修改,对1.2项进行了相应的调整,以保持文件间的一致性。

附件C修改

1. 自动救援操作装置:在3.8(9)中对自动救援操作装置的描述进行了调整,明确了不包含的部分。

2. 层门门锁装置和轿门门锁装置:在7.8(1)和7.8(2)中分别对层门门锁装置和轿门门锁装置的描述进行了调整,同样明确了不包含的部分。

总结

通过对《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消防员电梯》第3号修改单的分析,可以看出修订的重点在于适应当前行政管理体系的变化、提高检验工作的效率和针对性、确保电梯改造和重大修理的安全性以及强化电梯安全管理人员的专业资质。这些修订有助于提升消防员电梯的安全性能,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可靠运行,为人员的安全疏散和火灾等紧急情况的快速响应提供有力保障。

结语

电梯安全无小事,每一次的规则修订都是对生命安全的再强调。消防员电梯作为紧急情况下的关键设施,其安全性要求更是重中之重。希望相关从业人员能够充分理解并严格执行这些修订后的规定,不断提高自身的专业水平,确保消防员电梯的安全运行,为社会的安全稳定贡献力量。


出处

本文总结基于《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消防员电梯》(TSG T7002-2011,2017年第2次修改)第3号修改单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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