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同发布了《西安市老旧住宅电梯更新改造实施方案》。该方案旨在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老旧住宅电梯更新改造的工作部署要求,进一步推进西安市老旧住宅电梯的更新改造工作,以提升市民居住品质,确保电梯安全运行。
根据方案内容,更新改造的范围主要包括西安市内使用年限长、配置水平低、运行故障率高、安全问题突出且群众更新改造意愿强烈的多业主普通单元老旧住宅电梯。重点支持使用年限15年以上(即2009年1月1日前办理使用登记)的老旧住宅电梯进行更新,优先支持使用年限20年以上(即2004年1月1日前办理使用登记)的电梯。
更新改造的标准明确指出,更新是指注销报废并破坏性拆除原电梯及其附件,并采购安装全新电梯。新电梯需符合《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T 7588)等现行标准和《陕西省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西安市电梯安全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且整机质保期应不低于5年。改造则是指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电梯施工类别划分表>的通知》的施工分类进行改造和重大修理,改造后的电梯也应达到特种设备相关法律法规和现行标准的要求,质保期同样不低于5年。
在职责分工方面,市住建部门负责总体指导协调,市市场监管部门负责监督检验、使用登记等工作,市发展改革部门负责支持政策的解读和项目申报指导,市财政部门负责资金安排,市审计部门负责审计监督。区县政府则负责组织领导、协调推进辖区内的工作,区县住建部门牵头负责项目审批、监督管理等。
申请人与实施主体方面,老旧住宅电梯更新改造项目以一个住宅单元为单位提出申请,相关业主作为申请人,负责意见统一、资金筹集等工作。申请人可委托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等作为实施主体。
资金来源方面,更新改造费用将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中列支,资金不足部分可通过共同出资、使用电梯广告收益、使用贷款、引入社会资本等多种方式筹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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