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提升住宅电梯安全水平,保障市民出行安全,近日江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近日联合市发展改革局、市市场监管局转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部门的通知,积极推进住宅老旧电梯更新改造工程。
根据通知,本次更新改造工程将重点针对使用年限长、运行故障率高、群众更新改造意愿强烈的住宅老旧电梯。这些电梯多分布在老旧住宅小区,不仅影响居民生活质量,也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
据悉,此次更新改造的住宅老旧电梯是指自首次办理使用登记之日起满15年的住宅楼电梯。根据国家、省的工作部署,这类电梯更新改造已纳入国家超长期特别国债支持范围。2024年的补助标准为:更新电梯每台定额补贴15万元,改造电梯每台定额补贴5万元。
目前,江门市正在积极开展居民意愿摸排工作,旨在支持使用年限长、配置水平低、运行故障率高的电梯更新改造。特别是对使用登记年限15年以上的老旧电梯进行重点支持,对使用登记年限20年以上的电梯优先实施更新。
超长期特别国债申报工作通常由物业服务企业或电梯生产商组织实施。申报单位需提交资金申请报告、住宅老旧电梯使用登记证书等相关材料。
(一)申报项目需满足以下条件:
申报项目应为当年开工或未开工的电梯更新改造项目,已完工项目不得申报;
实施更新的电梯单台投资需大于15万元,改造的电梯单台投资需大于5万元;
居民就电梯更新改造方式、出资方案、更新后管理及维保方案等达成一致意见;
确保电梯更新改造资金拼盘完整闭合;
申报项目应于超长期国债下拨当年年底前开工,并形成一定实物工作量;
纳入储备的项目,需在属地发展改革部门完成立项申报工作,取得项目编码,并提交申报材料。
(二)资料清单:
资金申请报告;
住宅老旧电梯使用登记证书:
电梯的更新改造方案、更新后管理及维保方案;
电梯产权人同意更新改造的,应提交产权人对更新改造方案、出资方案、更新后管理及维保方案等投票通过的材料(材料中应包含:拟更新改造电梯的设备注册代码、资金筹集与使用方式、拟选择的供应商及电梯品牌型号、项目金额预算、更新改造顺序等,并经业委会(如有)或居(村)民委员会(社区工作站)盖章确认。若不能在召开业主大会期间确定供应商、电梯品牌型号、项目金额预算等事项的,应在表决事项中明确授权由使用单位实施电梯更新改造工作);
电梯产权人难以达成一致意见的,应提交电梯安全评估(评价)报告及更新改造资金筹措方案;
申报超长期特别国债要求的其他材料。
江门市住宅老旧电梯更新改造工程的推进,不仅有助于消除安全隐患,提升居民生活品质,也是城市基础设施升级的重要举措。通过政府的资金补助和政策支持,预计将大大加快电梯更新改造的步伐,为市民创造一个更加安全、舒适的居住环境。
总结
江门市在老旧电梯更新改造方面的努力,体现了政府对民生工程的高度重视。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应密切配合,确保政策落地生根,让更多居民享受到政策红利。同时,居民也应积极参与,共同推动这一民生工程的顺利进行,为构建和谐、安全的社区环境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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