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23日,西安市政府办公厅正式印发了《西安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旨在进一步推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提升居民生活品质。该《意见》的出台,标志着西安市在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方面迈出了重要一步。
根据《意见》,此次加装电梯的实施范围主要包括西安行政区域内国有土地上已建成投入使用的二层以上多业主普通单元住宅,以及保障性住房、直管公房、单位自管房等。这些住宅单元需具有合法权属,未列入棚户区改造计划和房屋征收范围,且未设电梯。
《意见》的核心亮点在于,加装电梯项目的申请和实施过程得到了显著简化。具体来说,只要一个住宅单元有一户业主提出加装意愿,即可启动意见征询工作。这一规定大大降低了启动征询的门槛,有助于加快加装电梯的进程。
加装电梯项目的实施主体为提出申请的住宅单元业主。申请人需负责意见统一、资金筹集、项目报建、设备采购、项目实施及维护管理等工作,并依法承担项目建设单位的相关责任和义务。此外,申请人还可以委托资信良好的法人单位或其他组织作为加装电梯项目的实施主体。
在资金筹集方面,加装电梯项目所需的建设、运行、维护管理等全部资金由申请人共同承担。资金可通过共同出资、使用住房公积金、银行贷款以及引入社会资本等多种方式筹集。值得一提的是,对于2000年12月31日前建成的四层以上住宅单元加装电梯项目,且所需资金主要由业主承担的,竣工验收合格并取得使用登记证书后,将给予每部电梯15万元的财政补助。
《意见》还明确了加装电梯项目的审批流程。整个流程包括意见征询及表决、签订委托协议、镇街初审等前期准备工作,以及方案编制和公示、施工图设计与审查、项目审批、工程实施及竣工验收等。全流程审批时间不超过20个工作日,有效提高了审批效率。
此外,为了进一步鼓励加装电梯,政府还开辟了绿色通道,并健全了配套服务,以支持加装电梯项目的顺利进行。
综上所述,西安市此次出台的《意见》不仅简化了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申请和实施流程,还提供了多种资金筹集途径和财政补助,旨在切实提升居民的居住幸福感和生活质量。随着这一政策的深入实施,预计将会有更多符合条件的住宅单元享受到加装电梯带来的便利。
Copyright © 2022-2024 粤公网安备44130202001247